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4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仁信热电联产绿色科技园——仁义镇综合污水处理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环资〔2024〕37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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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污报来《关于审定贺州市仁信热电联产绿色科技园——仁义镇水处理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贺发改报〔2024〕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5-451102-04-01-414787,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仁信热电联产绿色科技园内。项目分三期建设,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6.8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一阶段、一期二阶段、二期、三期分别为1万立方米/日、5万立方米/日、5.4万立方米/日、5.4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总规模为6.8万立方米/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渠、调节池、提升泵房、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厌氧/缺氧/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密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浓水臭氧接触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间、风机房、中水车间、溶药房、储药房及厂内污水管道等配套设施。同时,项目一期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