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能电力〔2025〕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53号),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探索。为做好我区试点申报工作,现向全区征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对照国能发电力〔2025〕53号支持的7个试点方向和申报要求,认真研究选取试点项目,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可追溯核实。
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综合试点申报以设区市为单元,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申报材料报我局审核,其中由中央企业牵头实施的综合试点要取得中央企业总部同意,由我局和中央企业联合申报。申报新一代煤电试点的,需附所属企业总部的项目支持函,由我局审核后统一报送。驻桂中央企业申报单一方向试点的(新一代煤电试点除外),可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转我局审核后报送,也可由中央企业总部报送(建议报送的项目名称体现广西及所在地名称)。
三、各地、各企业申报项目的建设或改造开工时间须在2024年8月之后,如需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申报时应取得相关手续(新一代煤电试点除外)。新一代煤电试点项目技术指标须符合《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用地、用煤、用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条件,所需煤电建设指标由国家能源局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内优先安排。
四、请各有关企业抓紧向项目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交申报材料。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我局。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1-1号广西能源局(电力核电处),电子邮箱:fgwdlc@gxi.gov.cn。
? ?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柏桦,0771-2328578、18897739662。
? ?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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